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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搜集擬處理場地的水文、地質詳細勘察資料、環境情況,場地范圍內的地下管線、地下障礙物及路基設計資料等。
2、確定軟土地基處理的目的、處理范圍和處理后要求達到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等。
3、掌握了解置換材料的來源、性質。
4、結合工程情況,了解當地強夯置換墩處理軟土地基的經驗和施工條件,以及其它地區相似場地上同類工程的強夯置換墩處理軟土地基的經驗和處理效果等。
強夯法是地基處理方法之一,它適用于處理碎石土、砂土、低飽和度的粉土與粘性土,濕陷性黃土、雜填土和素填土等地基。強夯置換法,適用于高飽和度的粉土,軟-流塑的粘性土等地基上對變形控制不嚴的工程,在設計前必須通過現場實驗確定其適用性和處理效果。強夯法和強夯置換法主要用來提高土的強度,減少壓縮性,改善土體抵抗振動液化能力和消除土的濕陷性。
強夯前應對起重機、滑輪組及脫鉤器等全面檢查,并進行試吊、試夯,一切正常方可強夯。
強夯施工產生的噪聲不應大于《建筑施工場界噪聲界限》(GB12523)的規定,強夯場地與建筑物間應按設計要求采取隔振或防振措施。當強夯施工所產生的震動對鄰近建筑物或設備會產生有害影響時,應設置監測點,并采取挖隔振溝等隔振減震措施。一般即有建筑50m范圍內不宜采用強夯措施。當橋臺附近,涵洞附近需進行強夯時,可先進行路基范圍的強夯后,再施工橋臺、涵洞。